“人文社会科学”指“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两者的结合,即对社会中的人和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从各个层面、方向的研究的总合,包括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民俗学、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传播学等多个学科。
哲学观念不同是对不同医药方式存在偏好的主要根源 中西医药都是人类维护健康、防治疾病的有效手段,但从哲学基点、方法论到直接目标和手段都存在重大区别。无论是有意识、无意识还是下意识,不同的患者受不同的自然观、生命观的影响,对医药方式的选择自然会表现出不同的偏好。
文化背景也会影响对医药方式的选择 由于不同地区和民族的人类在生存、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不同,因此,不同文化也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所创造的不同“生存式样系统”。理解了文化的本质和要义,就不难理解文化背景对医药方式的影响。抛开中西医药的明显差别不说,就是我国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的传统医药也存在着明显的传统文化影响。而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民族学、历史学、伦理学、民俗学等都属于广义文化的分类学科或与广义文化密切相关。和哲学观相比较,文化可以说是对不同医药方式选择的第二序列因素。
社会发展模式决定中医药的社会地位和发展方向 前不久,“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成为我国重大决策,是新时期一切工作包括医药工作的战略导向。生态文明作为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建立在社会总体(包括国民整体和个人)对生态文明的深切认同基础之上,并全面体现在思想意识和行为举止之中。作为中华传统文化核心构成部分的中医药,也无疑是全球医药领域内体现生态文明理念三大基本构成要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最为全面的典范。
经济利益分配机制直接影响中医药内外生存和发展环境 无论是计划管理还是市场调节,效率、效益问题都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学的研究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别对中医药产生多方位的影响:宏观方面,从国家角度看,中医药具有一、二、三产齐全的完整产业链,是典型的民族传统产业,群众认可度较高,市场需求旺盛。国家产业结构布局、拉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增加就业机会等多个方面都应该重视中医药问题。微观方面,首先是对医药行业,明确政府资源和民间资源的各自定位,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设置,使得以国民福利性质为主的公共基本医药卫生服务和以商业盈利性质为主的个性特殊医药需求服务实现边界清晰、分工合作、并行互补;其次是对各类医药企事业机构,通过资金投入和税收等途径妥当调控相互之间及各自的合理收益区间,使中医药机构和从业人员合理合法地得到应有的经济收益等。
法制规章为中医药明确应有的社会地位、制定合理的行为规范和保障必需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法律法规的设置依据是法理,法理的基本精神和学理在很大程度上就应该是制定法律法规的方向和尺度。而要讲学理,就应首先肯定中医药和西医药是两个不同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体系,以此为基础来分别制定能够遵循两者各自的规律、符合各自特点的法律法规。宪法“发展现代医药和祖国传统医药”的规定、党和国家“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关系到国计民生,必须在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得到认真、准确的体现。所以,加快“中医药法”的立法进程,使之尽快通过实施,对于真正把中西医药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让中医药优势在养生保健、疾病治疗、防疫应急等各个领域都能有合法、公平的施展机会,具有特别重大、非常紧迫的意义和价值。
管理学、市场学研究有助于切实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使其成为我国在国际医药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科学无国界、利益有主体”,作为与人类生死存亡直接相关的领域,医药市场存在着巨大商机。核心竞争力是市场竞争中最重要的致胜法宝,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特征就在于其不易被模仿和难以被取代。五千年前诞生的中医药,在战胜SARS、H1N1,治疗AIZ等当代重大流行病、传染病中依然能够发挥独特而有效的作用,充分证明了中医药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做为我国在医药和文化领域中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