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广告用药应遵循六原则

当前药品广告宣传众多,消费者用药不能跟着广告走,应用广告药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病情选择药品。应在医牛指导下,事先参阅有关资料对照是否适合自己的病情,购药时应先征求医生的意见,同意使用后再购买。

2.要核实药品的真实性。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药品广告需包括以下内容:药品的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批准文号、药品使用的注意事项、禁忌症、药品广告的批准文号以及提示消费者使用的忠告用语。根据规定,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也不得含有“国家级新药”、“最新技术、最高技术”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此外,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3.先用一个试验剂量。可按所规定剂量的一半,先口服一次,观察有无不适,如无不适可按药品的剂量和疗程服用。外用药如擦剂、洗剂等容易出现过敏反应,初次使用时,应以少量制剂涂于皮肤上,观察无反应后再使用。

4.注意观察药物不良反应。广告药品尽量单独使用,最好不与其他药品同服,因为出现不良反应时很难判断是哪种药物引起的。用药期间要密切观察有无不良反应,有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如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或皮疹时,应立即停药。

5.判断药品的有效性。用药一段时间后,应自行判断或向医生咨询,用药是否有效,如主观症状和客观检查都有改善,说明药物有效。否则,就应尽早停药或改用其它药物。

6.补药也非人人皆宜。有一些人喜欢服用自认为有益无害的补药,以期延年益寿。针对这一现象,各类保健品广告层出不穷。其实各种保健品类补药,若用之不当也能对人体产生损害,如参芪膏能补身体,但有的人长期服用会引起腹胀、食欲不振等症状,所以补药虽然补益人体,但不是人人都可服用的,应在医师指导下辨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