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 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的新成就

    长春中医药大学

 

    ☆吉林省唯一一所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重点大学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又称中西部100所、小211工程)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单位

 

    ☆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

 

    ☆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

 

    ☆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2月28日,喜讯传来。这一天,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举行,长春中医药大学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中央文明委对长春中医药大学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褒奖,也成为新的一年里,全校师生收获的最好的礼物。

 

    当梦想照进现实,翻开过往的一幅幅画卷,回顾一路上的点点滴滴,这当中浸润了太多长春中医人的艰辛和汗水,也折射出了这所岐黄学府所特有的风骨与特色。

 

    精耕细作  文明之花越开越绚烂

 

    “学校的事业之所以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用精神文明建设保证、支持和推动学校发展建设。”这是去年12月10日,全国文明单位测评考核汇报会上,长春中医药大学校党委书记秦磊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结。

 

    长春中医药大学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多年来,一直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突破、高水平建设,重点谋划,全力推进。学校成立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设有专门的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坚持将精神文明建设纳入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领导决策议题、财务专项预算中,足见学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措施之实。

 

    也正是学校坚持抓实、抓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步一个脚印,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才使得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不断上层次、上水平。近年来,学校坚持开展“高校文明杯”竞赛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推进,年底有总结表彰,成效显著。2009年7月,学校获评长春市文明单位;同年11月,学校获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8月,学校获评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2015年成功晋级全国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步入全国先进行列。

 

    精神文明建设的“软实力”作用不断凸显,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水平的提高。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医药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大学生就业工作50强高校等多项荣誉,被行业赞誉为“长春现象、长春精神、长春模式”,被省领导评价为“全省综合办学指标最好的学校之一”。

 

    价值引领  道德春风吹满校园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道德准则,每个人都应该自觉地为国家和社会的美好贡献力量,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我们要不断努力拼搏,为创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这是长春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开展的“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班会上一位同学的发言。

 

    学校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组织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的方式,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党委中心组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内容,融入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之中,融入大学文化建设中。近几年,学校先后邀请10余位专家来校开展集中辅导,组织学习研讨。在大学生形势政策课、大学生党课中开设专题,宣传阐释中国梦的基本内涵、实践路径、实践要求,举行“中国梦”主题征文、摄影大赛,利用“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百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