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危害大

近日,刘大妈居住的小区药店搞活动,呼吁居民把过期药统一回收。回到家里,刘大妈就开始忙起来。她把家里的药箱找出来,里面有十几年前的六味地黄丸,也有霉变的止咳糖浆,这些肯定得清理掉。但是,面对外观和气味都没有改变,刚过期1个月的阿莫西林胶囊和刚过期1周的祛痰片,刘大妈有些舍不得。她觉得这些药虽然过期了,但外观看起来好好的,吃了肯定没什么大问题,最多无效,就又将它们放回了药箱。

点评:刘大妈的做法是错误的。药品过期后,若出现颜色改变、霉斑、气味异常、粉剂结块、膏液渗出等,人们很容易识别,自然会丢弃。但外观和气味无改变的过期药,许多人就会像刘大妈这样,不舍得丢。他们常认为,外观和气味无改变的过期药没有不良反应,可能仅有剂量的少量丢失,只需在使用时适当加大剂量就可以了。事实并非如此。

药品有效期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超过有效期的过期药,我国《药品管理法》将其列为劣药,不能再继续使用。药品一旦过期,首先说明药物剂量下降,疗效降低。此外,过期药可能发生质变,不良反应和毒性增加。如果加大剂量使用,不但达不到预期疗效,还隐藏着不少隐患,对人体的危害难以估量。

例如,使用过期降血糖药可能导致血糖控制不佳,忽高忽低,易诱发并发症。过期青霉素类药中,致过敏的分解产物或无治疗作用的药物杂质增加,极易诱发各类过敏反应,甚至休克。使用过期阿司匹林,因药物中不断增加的分解物质可加大胃肠刺激,引发患者胃溃疡、出血等不适。可见,为安全起见,任何过期药,即使是外观和气味无改变的过期药,均不可再使用,更不可“同炉”再利用。

那么,家庭如何处理过期药呢?首先,不能随意丢弃过期药。不少居民对过期药的环境危害和再利用的危害认识不足。有不少家庭习惯将过期的药片、药水、针剂及外用药膏往垃圾箱中一扔了事,这些药物与土壤、水或其他化学物质接触后也容易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些已知或难以预知的有害物质,污染土壤、空气和水,危及人类健康。而有的居民贪小利,觉得扔掉可惜,干脆将药品交给走街串巷的药贩回收。那些被扔掉的过期药极易被再次.变卖到患者手中,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

正确的做法是,将清理出来的过期药交给设在小区的药品回收点或离家较近的药店回收箱,由这些机构将过期药集中后交药监部门集中销毁。

若无回收点,暂时可在家中操作的办法有:将药片剥离出铝箔,或倒出药瓶,碾碎处理;胶囊等应在水中泡软后,去上层水,收集下层;粉剂、散剂或冲剂,可从破坏后的包装中倾出,切记要破坏原包装后再收集处理;溶液剂可用水稀释后,倒人马桶冲掉。药瓶也要正确处理。塑料药瓶可用尖锐品刺破,使其不能被再利用。玻璃瓶应撕去标签后,用水清洗,分离瓶盖后,作为玻璃瓶回收。清理出来的少量药片、胶囊、散剂或粉荆的固体,应作为有毒化学垃圾进行处理,确保不污染环境。